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全县的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24大类,共571个批次产品。其中,饼干4批次、餐饮食品4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蛋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1批次、糕点16批次、罐头4批次、酒类19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乳制品26批次、食糖4批次、食用农产品19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批次、蔬菜制品19批次、水果制品7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13批次、豆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23批次、粮食加工品40批次、肉制品21批次、调味品45批次、饮料42批次。经检测,所有批次产品中554批次为合格产品,17批次为不合格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