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县政府2024年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宁政纪字[2024]97号)及农牧局《关于调整2024年项目指标的函》,现调剂2024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2024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00万元,请专款专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
调剂2024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2024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明细表
公告单位:宁城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6—4223745 12317
电子邮箱:ncxczjbgs@163.com
公告时限:10天(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3日)
宁城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