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对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工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城县恒安矿业有限公司铁矿30万吨/年地下开采项目。
2、评估主体单位:宁城县黑里河镇人民政府。
3、建设单位:宁城县恒安矿业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城县黑里河镇长青村北向,乌梁苏村西南方向约8km,东距县道约2km。
5、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规划占地0.8297hm2,共计3个地块,分别建设工业厂区(包括生产加工车间、设备仓库、设备间、原材料库、露天堆场、竖井平硐用地区)、道路(包括日常道路和生产道路)、硬化区和行政办公及生活服设施。
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500万元,全部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通过对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和公众参与调查,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和风险因素的程度;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而降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评估主体:宁城县黑里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阿茹邯 联系电话:15754762715
2、评估单位:内蒙古泽信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8647625591
3、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村民及企事业单位等。
4、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主体和评估单位发表意见及建议。
5、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