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示地价体系,规范土地资产管理秩序,助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标定地价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37号)有关要求,我县已完成2026年度标定地价成果更新工作,并通过赤峰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现将成果予以公布。
2026年8月25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示地价体系,规范土地资产管理秩序,助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标定地价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37号)有关要求,我县已完成2026年度标定地价成果更新工作,并通过赤峰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现将成果予以公布。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