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规定,现将山东泰银建筑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违法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泰银建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3166607080H
法定代表人:刘光明
单位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湖屯镇中心街006号
二、违法事实
2026年8月3日,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山东泰银建筑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立案调查。经查明,该公司拖欠外墙干挂等多54农民工工资,涉案金额共计443019元,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三、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以下处理:
1. 责令改正:2026年9月1日,依法作出宁人社监令字
〔2026〕第047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
2. 行政处罚:2026年9月1日,依法作出宁人社监罚字〔2026〕第007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3. 信用惩戒:2026年9月1日,依法作出宁人社监列决字〔2026〕第004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将该公司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四、公布依据
因山东泰银建筑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
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