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宁城县人民政府主管的行政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赤峰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8)、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入全国、全区、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优抚股、安置股、权益保障股。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 宁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光荣院、民兵训练基地。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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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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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行政单位 |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为抓手,认真落实“切实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根本任务,扎实聚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全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
(一)讲政治,强党性,筑牢忠诚思想根基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准确把握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提升理论武装质量。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0次,研讨5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40余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组织宣讲会2次。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二)严纪律,守底线,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开展读书班(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条例》4次。以学习《条例》为主题开展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5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研讨1次,党支部书记带头讲1次纪律党课,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入党党员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安排专门培训1次,通过参观敖汉旗新时代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党纪学习守初心,警示教育筑防线”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务求工作实效。通过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对退役军人服务人员的纪律教育和监督,以高质量党纪学习成果赋能各项重点工作开展。
(三)抓思想,强信念,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坚持宣传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全县15个烈士陵园意识形态阵地作用,以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英烈事迹精神。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排专人管理运维机关所属微信公众号。积极发挥系统网评员的作用,引导退役军人抵制不良信息。三是引导干部职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纳入党组、全体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范畴,到宁城县军民共建民族团结示范校——苏木皋民族联合小学开展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
二、认真履职尽责,落实惠民政策
(一)服务保障,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机关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充分发挥中心接待大厅服务效能,合理配置服务岗位,确保实现服务对象“一站式”办理。二是严格落实“五有”要求不动摇。对全县18个镇乡街和103个村社区服务场所政治文化环境建设整改成果进行“回头看”,确保阵地不丢、服务不缺、实效不打折扣。三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目前我局共有服务清单43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33项,公共服务10项。今年以来共办理“12345”热线8条,按期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100%。四是加强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按照《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为5名军休干部、3名遗属在落实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五是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截至目前,共实施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700人次,支付资金127.16万元,帮扶援助其他困难退役军人38人次,支付资金12.77万元。
(二)就业创业,稳步推进
一是及时开展适应性培训。投入资金28万余元,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春秋季适应性培训2场次101人次。二是广泛搭建就业推介平台。组织“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4场次,统筹企业提供岗位1000余个,服务400余人次,达成就业意向63人。三是强化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投入资金23.8万元,印发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8500册,广泛宣传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四是优化职业技能培训。使用技能培训资金约20万元,20人获得技能等级证书。五是助力退役军人学历提升。累计帮助47名退役军人实现“专升本”,39名退役军人回校复学。
(三)安置接收,积极稳妥
一是落实“阳光安置”政策。依据政策法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拿出17个全额事业编制岗位,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公开选岗,保障了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优先安置,做到了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圆满完成安置任务。二是做好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指导返乡退役士兵报到登记,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23名,详细解答信息采集、预备役登记、适应性培训报名等业务。三是及时发放各项待遇。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796.55万元,为部分困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48.99万元,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险14.22万元,发放退役军士待安置期间社保 、医保、生活费合计12.5万元。
(四)优抚双拥,扎实开展
一是全面落实抚恤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我县现有优抚对象2157人,今年累计发放优抚费1899.59万元;发放2024年上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20.8万元;发放2024年3月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47.2万元;发放2020年—2022年入职消防员家庭优待金58.8万元。二是认真做好优抚医疗保障工作。2024年度共拨付优抚医疗资金134.4万元,为305人次优抚对象住院进行了医疗二次报销,为98名优抚对象补、换发了医疗优待证,定期对3个定点医院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系统进行维护。三是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申报待遇。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人、病故军人遗属待遇1人、烈士老年子女待遇1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补助待遇169人、伤残军人抚恤关系转入5人、均已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四是扎实开展双拥宣传。联合人武部、乌兰牧骑开展“欢送2024年度入伍新兵”活动,通过流动宣传车宣传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五是春节、“八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走访慰问驻军部队、优抚事业单位7个,优抚对象105人,发放慰问金16.38万元;为老复员军人过生日13次。
(五)褒扬纪念,走深走实
一是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作用。清明期间,全县党政机关、学校、群团组织等100余个单位1万余人名干部群众学生在全县15处烈士陵园组织开展清明祭扫活动。组织开展9·30公祭活动,县党政军主要领导及县直各单位负责人,社会各界代表近450余人在高桥烈士陵园参加烈士公祭活动,全县境内14个乡镇街烈士陵园均设立分会场。二是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高桥烈士事迹展陈馆展陈大纲、设计板式稿由自治区专家最终审定,完成施工图设计。高桥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勘测定界、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编制。三是健全“烈士寻亲活动”工作规范,保障烈属合法权益。2024年截至目前已为卢俊堂、张国田、徐树德、张军、孙斌、张立峰等6名烈士寻找到烈士亲属,有效维护了烈属合法权益。
(六)权益维护,扎实有效
一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领导接访、下访、约访、包案制度,全年办结退役军人信访系统12397专线和网上信访26件26人次,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
二是多措并举化解信访矛盾。坚持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信访代办服务,在镇乡街道、村(社区)服务站点设置信访信息员、代办员,结合“秋季攻势”行动,共接待来信来访26批次128人次,信访员代办信访事项95件,有效化解重复访积案5件、网上投诉事项4件。三是加强重点群体分析研判。梳理重点群体三大类,上半年有效解决了持安置卡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群体诉求事项,避免出现“群体访”事件2件。
三、创新方式方法,工作亮点突出
亮点工作一:组建第一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新征程志愿服务队是宁城县第一支由退役军人组成的专业志愿服务团队,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需求,主动承担抗灾救援、社会大型活动中的急难险重任务。服务队成立以来,组织退役军人志愿者参加各类社会公益志愿服务3次,帮助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开展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6场,为推动广大退役军人成为党的政策的“宣传队”,抢险应急的“突击队”,乡村振兴的“战斗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宁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新力量。
亮点工作二:巩固涉军维稳 优化信访治理
今年6月初,持安置卡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群体反映同样身份人员的待遇不公问题,尤其攀比喀旗、阿旗等地区,存在集体信访隐患,通过主动约见退役士兵代表,认真倾听诉求,及时回应关切,详细解读政策,劝导其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并向县政府争取适当调整增长待遇370元/月,与用人单位合力攻坚完成化解,截至目前,87名专项公益岗位人员全部签订了息诉《承诺书》。
亮点工作三:做好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解决“军人退役一件事”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等问题。我局通过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显著提高服务质效:一是预先公开业务流程。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退役士兵“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提前告知退役士兵报到所需材料。二是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安排专人指导返乡退役士兵报到登记,详细解答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党员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社保关系接续、一次性经济补助申领等业务。三是提供业务跟进服务。对“军人退役一件事”材料流程和办理情况进行实时追踪,掌握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及时发放相关材料。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295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077.52万元,增长 24.86%,变动原因:抚恤费、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费、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医疗资金、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与维护资金增加,还有部分没包括在年初预算内,所以有差额;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83.20万元,下降 12.64%。其中: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优抚、退役安置等收支减少。
(一)收入决算总计2955.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955.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56.38万元,下降10.76%,变动原因:抚恤费、退役安置、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医疗资金、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与维护资金减少,所以有差额。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9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8.04万元,下降98.04%,变动原因:本年度使用结转结余资金支出。
(二)支出决算总计2955.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955.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55.42万元,下降10.73%,变动原因:抚恤费、退役安置、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医疗资金等支出减少,所以有差额。。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12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84万元,下降87.08%,变动原因:本年度没有结转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955.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955.7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955.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563.61万元,占 19.07%;
本年项目支出2392.09万元,占 80.93%;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295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7.52万元,增长 24.86%,变动原因:抚恤费、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费、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医疗资金、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与维护资金增加,还有部分没包括在年初预算内,所以有差额;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83.20万元,下降12.64%,变动原因: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优抚、退役安置等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955.7万元。与年初预算 749.8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394.1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780.5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30.6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4.99万元,支出决算4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为本年度有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9.82万元,支出决算2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金额大于支出金额。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41.8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本项支出是上级专项拨款,年初预算不包含此项目。
4.抚恤(款)伤残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90.0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本项支出是上级专项拨款,年初预算不包含此项目。
5.抚恤(款)在乡复原、退伍军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94.7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本项支出是上级专项拨款,年初预算不包含此项目。
6.抚恤(款)光荣院(项)。年初预算8.41万元,支出决算2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使用上年度上级结余资金支出。
7.抚恤(款)褒扬纪念(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9.5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本项支出是上级专项拨款和上年度结余资金,年初预算不包含此项目。
8.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22万元,支出决算57.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61.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本项目决算内包含上级拨入专项,年初预算时上级拨入专项部分没包含在预算。
9.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39.49万元,支出决算41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本年度部分经费资金国库没有完成支付。
10.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拥属(项)。年初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0.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本年度年底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资金单据送至国库未给予拨付,至下一年支付。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14万元,支出决算1.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1.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此项支出是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所以出现差异。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134.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4.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4.06万元,支出决算2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数量减少。
2.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项)。年初预算125.71万元,支出决算112.7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项目支出是上级拨入专项,不属于本级预算项目。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40.2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0.95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1.24万元,支出决算4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659.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26.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0.48万元、津贴补贴88.06万元、绩效工资85.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75万元、住房公积金40.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38万元、退休费28.32万元、生活补助84.73万元。
(二)公用经费 3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1万元、印刷费0.42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0.63万元、差旅费2.59万元、维修(护)费0.18万元、租赁费0.78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4.12万元、福利费0.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2438.6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4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35.44万元、维修(护)费94.52万元、培训费11.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2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96.02元。主要包括:抚恤金1031.93万元、生活补助1134.07万元、医疗费补助112.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31万元。抚恤金是优抚对象优抚费内的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生活补助是优抚费内的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
(三)资本性支出 0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80万元,支出决算 0.60万元,完成预算的 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80万元,支出决算 0.60万元,完成预算的 7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60万元,支出决算 0.60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本年度接待次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0.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60万元,占 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单位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没有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单位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没有此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单位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没有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单位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没有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6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60万元,接待9 批次,70 人次,开支内容:接待上级领导到我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及检查;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单位本年度没有此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0.20万元,下降25%,变动原因:本年上级领导到我部检查指导工作需要接待的次数较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6.32万元,下降10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33.1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67.76万元,下降67.13%,变动原因:办公费和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支出减少。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33.19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7.76万元,下降67.13%,变动原因:本年度运行经费支出比去年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3.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0.7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6.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6.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5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1.06%。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2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0个,其中19个涉密(涉密项目不做绩效、不做公开),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44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其中,一级项目1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4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8.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0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评价方式是自评,依据财政局对各预算单位的《绩效自评审核报告的告知函》中,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4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1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4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自治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37万元,执行数为12.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已完成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
2.2024年度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755万元,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77.5万元,执行数为167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止到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1677.5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3.2024年度慰问款及公祭日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01分。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执行数为19.88万元,完成预算的90.3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完成慰问:驻军单位、优抚事业单位、老复员军人、80岁以上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军休干部、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等群体及公祭日活动。
4.2024年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及自主就业经济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4.05万元,执行数为64.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已完成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的发放。
5.2024年度中央自治区财政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42.84万元,执行数为14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已完成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的发放。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2024年自治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2.37 |
12.37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12.37 |
12.37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截止到2024年底,该项目预算资金为12.37万元,实际支出2.37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救助人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 |
50.00 |
人 |
7.5 |
7.5 |
| ||||||||||||||
|
救助资金发放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00 |
人/次 |
7.5 |
7.5 |
| |||||||||||||||||
|
质量指标 |
救助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7.5 |
7.5 |
| ||||||||||||||||
|
救助资金发放准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7.5 |
7.5 |
| |||||||||||||||||
|
时效指标 |
救助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救助金使用时限 |
正向 |
等于 |
1 |
1.00 |
年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救助困难退役军人最低标椎 |
正向 |
等于 |
2000 |
2000.00 |
元/人 |
5 |
5 |
| ||||||||||||||||
|
救助困难退役军人最高标椎 |
正向 |
等于 |
8000 |
8000.00 |
元/人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帮扶救助困难退役军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
定性 |
|
成效显著 |
成效显著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困难退役军人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755 |
1677.5 |
1677.5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55 |
1677.5 |
1677.5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2024年,预计退役士兵约130人,总共发放金额为1755万元,计划在2024年8月末发放完毕。 |
截止到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1677.5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领取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人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30 |
130.00 |
人 |
7.5 |
7.5 |
|
||||||||||||||
|
发放经济补助金次数 |
正向 |
等于 |
2 |
2.00 |
次 |
7.5 |
7.5 |
|
|||||||||||||||||
|
质量指标 |
领取补助人员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7.5 |
7.5 |
|
||||||||||||||||
|
资金支付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7.5 |
7.5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5 |
5 |
|
||||||||||||||||
|
资金下达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人均领取补助金额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3.5 |
13.50 |
万元 |
5 |
5 |
|
||||||||||||||||
|
经济补助金总金额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755 |
1677.50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定性 |
|
得到落实 |
得到落实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保障退役士兵生活水平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领取经济补助金的退役士兵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慰问款及公祭日资金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 |
22 |
19.88 |
10 |
90.36 |
9.04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2 |
22 |
19.88 |
—— |
90.36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2024年,慰问:驻军单位、优抚事业单位、老复员军人、80岁以上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军休干部、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等群体;公祭日活动。 |
截止到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实际执行19.88万元,实际执行率90.36%,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慰问:驻军单位、优抚事业单位、老复员军人、80岁以上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军休干部、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等群体;公祭日活动。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领取慰问款人数 |
正向 |
等于 |
249 |
248.00 |
人 |
7.5 |
7.47 |
|
|
优抚事业单位 |
正向 |
等于 |
7 |
7.00 |
个 |
7.5 |
7.5 |
| |||
|
质量指标 |
领取补助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00 |
% |
7.5 |
7.5 |
| ||
|
资金支付合格率 |
正向 |
等于 |
90 |
90.00 |
% |
7.5 |
7.5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发放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 |
90 |
90.00 |
% |
5 |
5 |
| ||
|
资金下达及时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优抚事业单位慰问驻军单位 |
反向 |
小于等于 |
7 |
7.00 |
万元 |
3 |
3 |
| ||
|
烈士遗属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等群体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3 |
12.68 |
万元 |
4 |
3 |
| |||
|
公祭日活动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 |
0.20 |
万元 |
3 |
2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缅怀先烈提高军人待遇保障退役军人生活 |
定性 |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保障退役军人生活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领取慰问款群体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7.01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下达2024年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及自主就业经济补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64.05 |
64.05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64.05 |
64.05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计划于2024年,为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总金额为64.05万元。 |
截止到2024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64.0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为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发放次数 |
正向 |
等于 |
1 |
1.00 |
次 |
7.5 |
7.5 |
|
|||||||||||
|
领取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人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9 |
129.00 |
人 |
7.5 |
7.5 |
|
||||||||||||||
|
质量指标 |
领取补助人员覆盖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5 |
7.5 |
|
|||||||||||||
|
补助发放足额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7.5 |
7.5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5 |
5 |
|
|||||||||||||
|
资金下达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00 |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每人领取经济补助金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965.11 |
4965.11 |
元 |
5 |
5 |
|
|||||||||||||
|
经济补助金总金额 |
反向 |
小于等于 |
64.05 |
64.05 |
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定性 |
|
得到落实 |
得到落实 |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保障退役士兵生活水平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领取经济补助金的退役士兵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00 |
%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中央自治区财政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 | |||||||||||||||||||||
|
主管部门 |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42.84 |
142.84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142.84 |
142.84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的通知》对符合人员进行优抚和生活补助,按照标准及时将资金发放到位。 |
截止到2024年年底,该项目预算金额142.88万元,实际支出142.88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基本完成项目任务。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死亡抚恤人数 |
正向 |
等于 |
47 |
50.00 |
人 |
5 |
5 |
| |||||||||||
|
伤残抚恤人数 |
正向 |
等于 |
247 |
247.00 |
人 |
5 |
5 |
| ||||||||||||||
|
在乡复员和退伍军人人数 |
正向 |
等于 |
1757 |
1812.00 |
人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补助发放足额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00 |
% |
7.5 |
7.5 |
| |||||||||||||
|
补助发放准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00 |
% |
7.5 |
7.5 |
| ||||||||||||||
|
时效指标 |
补助发放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00 |
% |
5 |
5 |
| |||||||||||||
|
补助发放时间 |
正向 |
等于 |
1 |
1.00 |
年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死亡抚恤人员费用 |
反向 |
小于等于 |
7.42 |
7.42 |
万元 |
3 |
3 |
| |||||||||||||
|
伤残抚恤人员费用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4.56 |
54.56 |
万元 |
3 |
3 |
| ||||||||||||||
|
在乡复员和退伍军人人员费用 |
反向 |
小于等于 |
80.86 |
80.86 |
万元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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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优抚对象人员生活水平 |
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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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提高 |
得到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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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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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提升优抚对象生活质量 |
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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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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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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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优抚对象满意度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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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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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退役军人帮扶援助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2024年自治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对符合条件的生活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三属等,赤峰市财政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现下达2024年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24年底,该项目预算资金为12.37万元,实际支出2.37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三)偏差分析及整改措施。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部门预算财政安排资金项的绩效评价目的是:1、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2、全面了解各项退役军人工作经费专项资金进展、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便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3、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1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3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变动后预算数1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3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12.37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中:财政拨款12.3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12.37万元,到位资金12.37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2.3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主要用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达100%;资金发放合格率达到100%,该资金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问题,财务处理合理合法。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在遵守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与管理办法的同时,还制定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包含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制度,在制度上为2024年自治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项目资金使用提供了指导以及规范。实际支出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问题,资金管理状态良好。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救助人数(人),目标值50,完成值50,分值7.5,得分7.5。
(2)救助资金发放次数(人/次),目标值1,完成值1,分值7.5,得分7.5。
2.质量指标
(1)救助覆盖率(%),目标值90,完成值90,分值7.5,得分7.5。
(2)救助资金发放准确率(%),目标值90,完成值90,分值7.5,得分7.5。
3.时效指标
(1)救助及时率(%),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2)救助金使用时限(年),目标值1,完成值1,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救助困难退役军人最低标椎(元/人),目标值2000,完成值2000,分值5,得分5。
(2)救助困难退役军人最高标椎(元/人),目标值8000,完成值8000,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
(1)帮扶救助困难退役军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目标值成效显著,完成值成效显著,分值15,得分15。
6.可持续影响指标
(1)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目标值长期,完成值长期,分值15,得分15。
(三) 满意度指标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困难退役军人满意度(%),目标值90,完成值90,分值10,得分10。
(四)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无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注重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分析,预算编制工作的管理,以保证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在编报项目预算时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以保证专项资金均能够保质保量执行到位。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专项资金项目执行过程中,注重加强对全局专项资金的动态管理。定期监控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定期召开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调度会,将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科室考核,促进专项资金按预算执行。
(二)措施及办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0476-4276162-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1
附件: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11.xlsx

